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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
作者:余龙 律师  时间:2013年07月19日

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,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(浙江)上一年度(2012年)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34550元)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(14552元)标准,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。但六十周岁以上的,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;七十五周岁以上的,按五年计算。
 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,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,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。
农村人在城市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按城市标准要求
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:残疾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)标准×伤残系数×赔偿年限。
(1)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)标准×伤残系数×20年。具体见下表
(2)60周岁—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)标准×伤残系数×[20-(实际年龄-60)]。
(3)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)标准×伤残系数×5年。
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(即伤残系数)为:
一级 100%;二级 90%;三级 80%;四级 70%;五级 60%;六级 50%;七级 40%;八级 30%;九级 20%;十级 10%

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,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,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,计算2%附加指数;五级至一级的,计算4%附加指数。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%。